17312276602
知识产权评估公司知识产权评估收费标准
中鹏衡: 评估机构
报价: 面议
最小起订: 1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0-07-31 15:15
浏览次数: 164
手机号: 17312276602
电话: 010-89240293
详细信息

       知识产权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植物新品种等。为规范知识产权资产评估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中国资产评估于2017年10月编制《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规定,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是指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根据委托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知识产权资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知识产权评估关注的基本条件:(一)知识产权资产权利的法律文件、权属有效性文件或者其他证明资料;(二)知识产权资产特征和使用状况,历史沿革以及评估与交易情况;(三)知识产权资产实施的地域范围、领域范围、获利能力与获利方式,知识产权资产是否能给权利人带来显著、持续的可辨识经济利益;(四)知识产权资产的法定寿命和剩余经济寿命,知识产权资产的保护措施;(五)知识产权资产实施过程中所受到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其他限制;(六)类似知识产权资产的市场价格信息;(七)其他相关信息。

       具体知识产权评估规范:(一)专利资产是指专利权利人拥有或者控制的,能够持续发挥作用并且带来经济利益的专利权益。专利资产评估业务的评估对象是指专利资产权益,包括专利所有权和专利使用权。专利使用权是指专利实施许可权,具体形式包括专利权独占许可、许可、普通许可和其他许可形式。执行专利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明确专利资产的权利属性。评估对象为专利所有权的,应当关注专利权是否已经许可他人使用以及使用权的具体形式,并关注其对专利所有权价值的影响。评估对象为专利使用权的,应当明确专利使用权的许可形式、许可内容及许可期限。(二)商标资产是指商标权利人拥有或者控制的,能够持续发挥作用并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注册商标权益。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资产评估涉及的商标通常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商标资产评估对象是指受法律保护的注册商标资产权益,包括商标专用权、商标许可权。评估对象为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关注商标是否已经许可他人使用以及具体许可形式评估对象为商标许可权的,应当明确该权利的具体许可形式、内容和期限。(三)著作权资产,是指著作权权利人拥有或者控制的,能够持续发挥作用并且带来经济利益的著作权财产权益和与著作权有关权利的财产权益。著作权资产评估对象是指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以及与著作权有关权利的财产权益。

(四)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等在实务中通常称为专有技术或者技术诀窍。(五)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是指集成电路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连线路的三维配置,或者为制造集成电路而准备的上述三维配置。其中,集成电路是指半导体集成电路,即以半导体材料为基片,将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连线路集成在基片之中或者基片之上,以执行某种电子功能的中间产品或者最终产品。(六) 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植物新品种资产评估对象是指相关权利人拥有或控制的,能够持续发挥作用并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由农业部门或者林业部门授予的植物新品种权益。

      知识产权评估方法:确定知识产权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

     知识评估收费标准: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文件(国资办发[1997]53号文件)“关于规范资产评估收费问题意见”第三条,在国家物价局、国有资产管理局[1992]价费字625号文件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5-2.5倍

97年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表

档次 计费额度(万元) 差额计费率‰

1 100以下(含100) 9-15

2 100以上~1000(含1000) 3.75-6.25

3 1000以上~5000(含5000) 1.2-2

4 5000以上~10000(含10000) 0.75-1.25

5 10000以上~100000(含100000) 0.15-0.25

6 100000以上 0.1-0.2

      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北京中鹏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是为落实2005年财政部令第22号和财政部财企【2005】90号文件关于资产评估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由国家财政部、北京市财政局联合授予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为全国数千家企事业单位提供知识产权评估服务。

相关产品
相关知识产权产品
产品分类
最新发布
企业新闻
联系方式
  •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大桥北路1号华侨广场2115室(注册地址)
  • 电话:010-89240293
  • 手机:17312276602
  • 传真:010-89240293
  • 联系人:柴瑞雨